蘋果日報 2010/09/10【法庭中心/高雄報導】 黃姓男子與陳姓女老師外遇,黃妻僱徵信社捉姦時先聽到沒關門的浴室傳出呻吟聲,開門則見到兩人全裸正面交疊坐在馬桶上,黃妻怒告通姦後,黃某辯稱因天雨到陳女住處洗澡,陳女則說黃洗澡時她尿急,請陳拉上浴簾讓她進去如廁,但法院根據徵信社蒐證錄影及手機簡訊認定姦情屬實,判陳女四月徒刑,黃某則因妻撤告逃過一劫。 判四月徒刑 判決指出,黃妻因懷疑丈夫外遇,僱徵信社跟監長達半年,又從丈夫車上取得外遇陳女住家鑰匙,前年六月三日晚間擅闖陳宅捉姦並提告,卻遭檢方以擅闖民宅取得照片不能當證據為由兩度不起訴,直到第三次發回續查,才起訴黃陳兩人通姦。 法院審理時雖被告以男洗澡女如廁辯解,但因徵信社人員證稱一進門就聽到浴室有做愛呻吟聲,打開門見到兩人全裸,黃某坐在馬桶上,陳女則面對面坐在他大腿上,發現外人進入才大叫分開。且黃某身上無水漬還戴眼鏡,不像在洗澡,馬桶蓋也沒打開,可見陳女應該不是在如廁,故依相姦罪判陳女四月徒刑得以十二萬元易科罰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