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由時報 2010/10/06〔記者何瑞玲/台北報導〕 機械工廠溫姓老闆帶張姓英文女老師回公司宿舍偷情,被妻子暗裝的監視器抓包,兩人原本否認出軌,檢方出示畫面,始坦承是影中人,但溫某竟掰稱,是老婆同意他「每週四、六可以跟老師在一起」;檢方認為,妻子如果同意,何必裝錄影機抓姦,昨將2人起訴。 元配亦提民事告訴,指控先生與英文老師有染後,趁她服用安眠藥睡著後,對她進行性行為,懷孕後要求墮胎,隔天先生竟與英文女老師出遊,又帶女老師回宿舍偷情,致員工看她笑話,要求民事賠償350萬元,法官審酌判准50萬元。溫男另涉家暴傷害,與元配為外遇一事口角,抓髮妻頭髮推甩在地、抓傷雙手,被板橋地院判拘役15日。 檢方調查,溫男去年跟妻子說,生意的關係需要補英文,透過人力仲介公司找來張姓英文女老師,沒多久,便常帶張女回公司宿舍,員工察覺向老闆娘通報,髮妻多次質問招致口角與毆打,去年10月在宿舍裝設監視器蒐證,拍到兩人在宿舍通姦畫面。 溫某事後找鄰居證稱,指元配同意他每週四、六可以跟女老師在一起、並要他記得戴套;張女也辯稱,溫某元配同意她「可以跟老闆玩玩」。 元配反駁,並傳親友到庭證稱,知道丈夫與英文女老師在一起後,痛不欲生、情緒低落,且擔心丈夫不戴套萬一懷孕,事情會更複雜,才要他戴保險套;鄰居也證稱,是聽溫男說起這件事,非溫某元配親口說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