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由時報 2010/11/11〔記者楊國文、項程鎮、邱俊福/台北報導〕 名醫惹桃花,賠妻巨款不認帳!整形名醫江文標婚後外遇被妻抓姦,簽下聲明書,同意賠妻300萬元及財產和收入的一半,事後卻辯指妻子偽造聲明書。台北地院將聲明書送請鑑定,證明是江的親筆簽名,昨判江文標敗訴,應如數給付;全案仍可上訴。 被妻抓姦 簽聲明書願賠 整形名醫江文標曾和張炯銘在北市東區合開「雕塑家皮膚科診所」,為不少影視圈名人的最愛,江文標95年8月曾遭綁架勒贖,躍上社會新聞版面,名聲更盛。 承認外遇不斷 生多名私生子 詹女向台北地院遞狀指出,去年11月,丈夫江文標與張姓女子夜宿林口別墅被她抓姦,事後同意賠她300萬元,並寫下聲明書為證;聲明書內容提及,江在95年8月遭綁架,幸經髮妻全力協助得以破案,但他卻與張女通姦,事後懊悔,故簽下聲明書。 反悔指妻偽造簽名 聲明書指出,江也將保險受益人改為妻子,並自承「外遇不斷、生下多名私生子」,因而決定將財產及收入的一半,無條件送給妻子,但要求聲明內容須保密,履約時間在去年11月底。 詹女表示,江某事後不認帳,她只好提告。江某則辯稱,聲明書內容都是詹女偽造,他的20多個名字都是妻子模仿他的筆跡簽下;江某還反控詹女偽造私文書,但檢方兩度對詹女不起訴。 北院審理時,將聲明書、保險契約等文書,及江平時書寫的資料,送請調查局鑑定筆跡,調查局鑑定認為,「江文標」簽名筆跡的結構佈局、態勢神韻相符,且起筆、收筆、筆力、筆速等細部特徵,完全符合,認定聲明書是江某親筆簽名,法官判江某敗訴。 鑑定是真 無法抵賴 江文標目前在台北市東區「藝術家」整形美容診所服務,診所女護理人員說,原先的「雕塑家」皮膚科診所,因江妻常來診所鬧,今年已關門。江某昨天無門診,也未使用手機,無法聯繫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