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聯合報/記者何祥裕/台北縣報導】 2010.11.22 已婚蕭姓男子與沈姓女子婚外情,兩人到賓館喝酒後發生性關係,蕭離去後,爛醉的沈女疑似趴睡又嘔吐,遭嘔吐物蓋住口鼻窒息死亡,板檢對蕭緩起訴,但要提供四十小時義務勞務。 蕭姓男子(卅一歲)與沈女今年七月廿七日凌晨零時相約到板橋市賓館幽會,蕭帶消夜及一瓶高粱酒,兩人酒後發生性關係。凌晨二時半,蕭要離開回家,喊了沈女幾聲,因她爛醉未回應,蕭到櫃檯結完帳後回家,獨留沈女在房間內睡覺。 當天中午退房時間,賓館人員打電話沒人接,服務生到房間查看,才發現沈女趴在床上已經死亡,口鼻還有嘔吐物。 檢警根據監視器找到蕭姓男子,蕭才知沈女已經死亡,他向檢方承認,因為叫不醒女友才先離開,很懊惱,還向女友的父親道歉。 根據剖驗,沈女可能喝掉半瓶高粱,出現酒精中毒性休克、呼吸性衰竭及姿勢性窒息致死,沈父認為是意外,不願追究並同意給蕭緩起訴。 檢方認為蕭姓男子明知女友爛醉,趴睡可能窒息死亡,疏於注意離去,涉及過失致死罪嫌,考量他已獲被害人家屬原諒而緩起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