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國時報 2010/12/15【王志宏/高雄報導】 馮姓醫生與李姓女子婚外情,不但多次出遊還在房間內放有親密照片,妻子潘女會同警方破門而入,發現兩人衣衫不整,雖沒有捉姦在床,用過的衛生紙也無精液殘留,但高雄地院法官認為,兩人行為確實影響婚姻關係,判決兩人連帶賠償廿萬元。 馮男與潘女九十一年結婚,婚後感情不睦,九十五年分居,今年三月法院判決離婚確定,離婚官司期間九十六年六月三日,潘女發現丈夫與李女僅穿內衣,躺在床上拍攝的親密大頭貼,隔年七月十二日,兩人度假同住一房。同年十一月又被發現兩人手牽手,摟肩攬腰共行到馮男位住處,同月九日潘女會同警方到住處,發現兩人衣衫不整共處一室,現場有一堆親密照,陽台還晾有內衣褲,潘女據此認定兩人發生性行為,破壞原有婚姻,要求賠償九十六萬元。 馮男辯稱,離婚訴訟期間,他與妻子無任何交集;李女則辯稱無通姦,已獲檢察官不起訴,摟肩按壓肩膀,是因為她身體不適,馮醫師幫忙按摩,當天馮醫師到她住處更換電燈泡。 法官指出,馮男與李女的關係已逾越一般朋友關係,無法證實兩人曾有性行為,但其餘行為明顯破壞原有婚姻,判決兩人應賠償廿萬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