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由時報 2008/2/9 〔記者邱紹雯中和報導〕吃完年夜飯後偷會情夫,被先生捉姦在床!警方調查,已婚的張姓婦女(三十五歲)在知名的連鎖髮廊擔任髮型設計師,由於皮膚白皙、相貌清秀,朋友都稱她為「小龍女」,很年輕就結婚,和先生感情不睦,分分合合多年,一直沒有正式提起離婚。除夕夜當晚,張女與先生圍爐共進年夜飯,飯後張女看先生外出工作,她也偷偷外出前往台北縣中和市租屋處與鄭姓情夫(三十六歲)幽會。不料張女先生欲擒故縱,外出後回頭暗中跟蹤妻子,初一凌晨並向中和警方報案會同抓猴,進門時即發現張女與情夫僅著內衣褲,共處一室。夫不甘堅提告張女的先生說,早知道妻子另有新歡,妻子稱已和情夫分手半年,沒想到全是謊言,連除夕夜也忍不住「偷吃」,越想越不甘,堅持提告。稱夫設計捉姦張女則向警方供稱,她早已向丈夫提議離婚,但先生因經濟狀況不好,希望等年後再協議離婚事宜,她認為先生有意設計捉姦,逃避贍養費,由於雙方各執一詞,警訊後仍將張女及情夫依妨害家庭罪嫌送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