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由時報 2011/02/14〔記者林嘉東、吳仁捷/綜合報導〕 情夫不甘遭背叛 反咬 男子蔡文清覬覦人妻王秋議美色,為奪得美人歸,竟栽槍、栽毒嫁禍給她的張姓老公,高院依誣告罪判刑半年確定後,卻扯出案外案,原來蔡某受審時,不甘遭王女背叛,緊咬受她指使,基隆地檢署調查後認定王女和蔡某共謀誣陷老公,也將她依誣告罪嫌起訴。 記者昨晚前往採訪王秋議,王秋議說,本案還在訴訟中,她不想多提;至於在核四廠上班的張姓老公,因未能聯繫上,無法得知其看法;鄰居對王女與丈夫間訴訟,也不清楚。 55歲的蔡文清(原名蔡于德)愛上51歲有夫之婦王秋議,為了與王女廝守終身,要求王女與張姓老公離婚,王女向丈夫提出離婚要求,但未獲同意。 蔡某得知後,97年購買0.35公克海洛因、手槍一支、子彈4顆,等張某前往核四廠上班後,持張某的汽車備用鑰匙,趁機把槍、毒藏在張某車子的駕駛座下方,再以「黃先生」名義向瑞芳警分局偵查隊報案檢舉。 警方獲報搜出毒品及槍、彈,但發現蔡某不僅知道毒品藏放位置,連毒品包裝的細節都很清楚,直覺有異,經檢察官追查,加上王婦拿出一封蔡某傳給她、記錄著栽贓細節的關鍵簡訊,才突破蔡某心防,坦稱他被愛沖昏頭,買槍、毒栽贓給張某。 不過,蔡某在法院審理時,緊咬他是受王婦指使購毒、槍、彈後,還抖出王婦拿張某汽車的備份鑰匙給他,他才能進入車內,但王婦當庭否認。 法院以無其他證據佐證,並不採信,依誣告罪、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分別判處蔡某拘役50天及7個月徒刑。蔡某不服除提起上訴,更因不甘遭背叛,告發他被愛沖昏頭,是受王婦指使,誣告罪部分,高院日前判處蔡某6個月徒刑定讞。 婦測謊未過 也被起訴 檢察官認定,王婦測謊未過,那封關鍵的簡訊詳載栽贓始末,並非蔡某杜撰,可信度高,加上王婦證稱蔡某到她住處過夜時取走先生汽車備份鑰匙,與張某發現鑰匙不見的時間點不符等證據,認定王婦與蔡某不僅共謀,還一起購槍、彈及毒品誣陷丈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