女子徵信女子徵信-公司簡介女子徵信-服務項目女子徵信-真實案例女子徵信-法律常識 女子徵信-法律常識
女子徵信-服務項目女子徵信-婚前徵信女子徵信-感情挽回女子徵信-外遇抓姦女子徵信-家暴協助女子徵信-工商徵信女子徵信-跨國專案女子徵信-法律諮詢女子徵信-尋人查址女子徵信

女子徵信-24H免費服務專線女子徵信-信箱

Valid XHTML 1.0 Transitional

女子徵信
目前位置 > 首頁 > 法律常識 > 認領了不肖兒 想終止親子關係
女子徵信-法律常識
•認領了不肖兒 想終止親子關係

自由時報 2008/02/27 提供/台北市婦女新知協會



Q:老伯伯阿民今年80幾歲,年輕時收養一個兒子阿華,現在已經50幾歲;但是當年老伯伯是以「認領」的方式辦理戶籍登記,將阿華申報為親生子女,事實上兩人根本沒有真正的血緣關係。



因為阿華素行不良,將老伯伯的棺材本幾乎花光了,為了索取金錢還打傷了老伯伯,讓老伯伯傷透了心,因此老伯伯詢問該如何終止親子關係呢?可不可以登報聲明脫離父子關係呢?如果透過法院訴訟的話,需不需要先辦理親子鑑定呢?





賴淑玲律師詳解:



一、登報聲明脫離父子關係並不會發生法律上的效力。



二、由於當年老伯伯是以「認領」、而不是以「收養」的方式辦理戶籍登記,因此在法律上阿華的身分等於是老伯伯的親生兒子,老伯伯如果要終止親子關係,應該要依據民法第1070條的規定「撤銷認領」,並且向法院提起「確認親子關係不存在」的訴訟,當然老伯伯必須要向法院提出阿華不是他的親生子女的相關證據(例如:親子DNA鑑定報告),才有可能獲得勝訴判決,然後才能夠憑判決書及確定證明書,到戶政事務所註銷兩人的戶籍登記。



三、親子DNA鑑定,必須要自願接受鑑定才行,即使是法院也不能強制對方接受鑑定。倘若阿華不願意出面接受親子鑑定,老伯伯阿民就必須設法提供阿華的細胞檢體(例如:捐血資料、曾經在醫院做檢查時留下的血液或組織切片……等),如果提不出檢體,也可以提出知悉當年收養過程的相關人證、物證……等證據。



四、法律名詞解釋:



認領:是指生父認領非婚生子女,雙方必須具有親子血緣關係。非婚生子女經過生父認領後,其法律地位與婚生子女相同。



收養:是將無血緣關係之孩子,透過法律上的收養手續,成為養子女。

上一篇】 【返回真實案例】 【下一篇
版權所有 © 女子徵信 外遇 、離婚的婚姻感情專家 徵信社 免費法律諮詢 徵信社費用 感情挽回 Copyright c 2009 All Rights Reserved 電子信箱:[email protected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