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聯合報/記者呂開瑞/桃園縣報導】 2011.04.03 桃園縣陳姓建築工人意圖染指友人妻,騙她說「你老公有小三」、「我帶你去抓姦」,把對方騙進賓館後綑綁性侵,友人妻無法獲丈夫諒解又不甘受辱,控告陳妨害性自主,陳在開庭時以「朋友一場」希望付遮羞費減刑,友人嗆「我沒你這種朋友」拒絕。 桃園地院調查,卅四歲陳姓建築工和張姓男子一起服兵役,退伍後在同公司上班成為好友。陳看到張妻長髮大眼,面貌姣好,不斷示好都遭白眼。去年初他騙張妻,「妳老公很花心,中午神祕外出,好像有外遇」,張妻很緊張,拜託他注意。 去年六月中旬,他打電話給張妻說「發現了,妳老公帶女人開房間,我帶妳去抓姦」,張妻赴約後被帶到汽車賓館時有點猶疑,陳要她「先躲進賓館,等凌晨再報警抓」,張妻被騙,和他一起進了房間。 陳姓男子進房就露出真面目向友人妻求歡,對方拒絕、掙扎,他拿出水果刀架在頸部,強迫她不准喊叫,再用膠帶綑綁她的雙手,企圖硬上,無法得逞,改以手指性侵,張妻離開旅館後立刻向警方報案。 張姓男子獲悉妻子被騙進賓館受辱後發飆,說他根本沒有外遇,罵妻子太傻,無法接受妻子「被朋友睡去」,夫妻為此大吵,一度要離婚。 法官前天開庭時,陳姓建築工向張認錯,以「大家朋友一場」希望和解換取較輕的刑期,張姓男子回嗆「我沒你這種朋友」、「認識你算我倒楣」,拒絕和解,張妻也表示無法原諒,堅持告到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