社會中心/綜合報導 新北市詹姓水電工與黃姓美髮師皆已婚,卻互相偷情遭揭穿;不料,事隔一年後黃女反控詹男性侵,將人告上法庭,幸法官勘驗性愛畫面時,發現兩人以「女上男下」姿勢嘿咻,黃女還不時講電話,判黃女派訴。 這起互為「小三」、「小王」的案件,詹男妻子發現不倫戀後,安裝攝影機拍下兩人脫序的行為,因詹男已道歉,獲得妻子原諒;但詹男卻在外遇一年後,收到出軌對象黃女提出的性侵告訴。 法官透過妻子當初拍下的性愛畫面,顯示外遇的兩人交媾時,表情、言談自然,雙方還採「女上男下」姿勢,提出性侵告訴的黃女甚至不時接聽電話,法官因此認定黃女遭性侵並非事實,判她敗訴。 這起外遇事件,也使得雙方互控妨害家庭,最後詹男需賠給黃女丈夫20萬元,黃女則判賠30萬元給詹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