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6歲的戴姓醫師2010年調任到金門擔任衛生所主任,已婚的她結識當地未婚的39歲的張姓女志工,2人自此陷入熱戀交往婚外情。 去年戴男調回台中後仍和對方有往來,張女還是會不時到台中找他,去年7月31日,戴男和張女在逢甲大學附近的一間日租套房幽會,2人翻雲覆雨後,在隔日清晨離去。 戴妻獲報去前往捉姦,但2人早已離開,在警方會同下,查扣屋內有一個用過的保險套,驗出2人的DNA,戴妻憤而提告通姦。 2人否認通姦,男方辯稱是因為自己要開婦產科,使用機器需要,才會請張女幫他找比較舒適的保險套,自己當時則是在自慰射精在保險套內,測試該款保險套的舒適度。 但檢方聽後直呼戴男「真會掰」,要測試可以找老婆,何必找未婚女子,如此說法不符常理,檢方因此依妨害家庭起訴2人。 來源:社會中心/台中報導 2015-01-1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