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位陳男告訴法官,他結婚後與林女育有2子,林女去年2月初起密集以LINE與他人聊天至深夜,3月起就時常晚歸,才知與王男約會出遊, 並在LINE有煽情的對話,更規劃共赴花蓮過夜出遊,經他質問,妻還在愚人節坦承有小王。小王在調解庭向他認錯,並賠16萬元,但由於他精神飽受痛苦, 去年9月經新竹地院調解離婚,並決定再向前妻求償80萬元。 法官發現,林女與小王每天多次透過LINE互訴思念,還跟小王提及撫摸頭髮情形、感情濃烈似欲著火,還相約至花蓮美崙山看螢火蟲、互稱DEAR、HONEY等, 並提醒「記得刪除訊息」等。法官認為,依雙方通訊紀錄,可知林女確與小王談戀愛,並有出遊、擁抱、親吻等逾矩行為。林女雖聲稱,LINE的對話紀錄, 不得做為發生婚外情的事證,然小王都已承認姦情並賠償,法官不採。 法官調查,陳男自行創業後年薪超過300萬元,林女為清華大學博士,法官發現,陳男對家庭無私奉獻,支持妻子攻讀博士,卻因妻出軌, 讓婚姻生活圓滿幸福的期待破滅,精神上確實受到痛苦,而妻失婚後在外租屋,也有經濟壓力,判她應賠償30萬元。 來源:自由時報 2015-01-1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