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自由時報】台北市呂姓OL與人夫搞曖昧,人夫傳訊息給呂女「我需要妳來救火!」呂女則回覆「需要我救嗎?你那麼差…」,曖昧訊息遭人夫前妻發現,怒控兩人通姦,呂女承認傳訊息「虧」人夫,強調兩人常「噹來噹去」,但絕對沒越矩,台北地檢署認為,無法僅憑曖昧訊息推論兩人通姦,將呂女不起訴。 去年底,人夫與呂女透過LINE互傳曖昧訊息,遭人夫前妻發現,人夫堅決否認外遇,指稱只是與呂女開玩笑,但前妻不相信,怒控兩人通姦,事後人夫與前妻達成和解獲撤告,但婚姻也因此告終。 人夫前妻指控,前夫離婚前背著她與呂女搞曖昧,偷傳訊息要求呂女「救火」,呂女竟回覆「你那麼差…」,質疑兩人暗通款曲。 人夫應訊時否認外遇,辯稱只是與呂女開玩笑;呂女也否認介入人夫的婚姻,強調兩人是好友,平常就愛互相虧來虧去,但沒發生任何情愫。 檢方勘查人夫前妻提出的曖昧訊息,認為人夫確實曾與呂女私下互傳內容露骨的訊息,但除此之外,沒其他事證可證明兩人通姦,認定罪證不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