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男和林女結婚3年,林女就搞外遇,王男獲悉後,林女保證不再犯,兩人才和好。多年後,林女產下1子,王男養了3年,才知道兒子是別人骨肉。 自由時報報導,判決書指出,92年10月間,王男和林女結婚,林女婚後發生婚外情。王男得知妻子出軌,林女保證會結束這段外遇,兩夫妻因外遇後重修舊好。5年後,林女生下男寶寶,王男對兒子呵護備至,但林女卻開始鬧離婚,王男直覺有異,到醫院驗DNA,發現養了3年的兒子竟非他骨肉,還查出林女跟多年前偷情的人夫一直保持連絡,氣得向法院訴請離婚,並要求200萬元精神慰撫金。法院判准離婚,要林女賠償王男60萬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