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聯合報╱記者陳崑福卅屏東報導】 2008.06.24 「脫褲子蓋棉被純聊天?」屏東縣湯姓女子酒後睡在陳姓男友人家中客廳,丈夫報警抓姦,掀蓋被子發現她未穿褲子,她說「真的沒有怎樣?」,男友人開始也說,兩人只是談得來的好朋友,「真什麼都沒做」,但禁不起一再追問,兩人才坦承「先前」有性關係,屏東地院昨天依妨害家庭罪將兩人分別判處有期徒刑3個月,可易科罰金。36歲的湯姓女子與先生不和,認識39歲的陳姓男子,兩人不時在一起喝酒、出遊,今年2月27日凌晨1時,湯女酒後以路途遙遠,不敢回家,向男友求助,由於男友家中沒有多餘房間,經湯女提議,兩人就睡在客廳。兩人先做完炒飯前愛撫等動作,但因同住的女兒及母親還未回家,擔心兩人炒飯炒到一半被撞見,一面愛撫,一面等待;到凌晨2時許,實在太累就睡著。凌晨3時,湯女的先生找來轄區派出所警員抓姦,掀開棉被,發現湯女未穿褲子,怒氣中燒。湯女剛開始否認兩人當晚有不法行為,陳某也說,不知道湯女為何未穿褲子。後來才坦承先前發生過超友誼行為,先生堅持提出告訴,警方送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