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國時報 2009-07-09 【王志宏/高雄報導】 少校飛官老公外遇還拍攝性愛影片,老婆發現後在部落格抒發情緒,並傳簡訊「你的惡行會不會被媒體揭露是遲早的事,沒有永遠的秘密,你在做這些事之前就該想到有這天的到來,都是你自找的」,飛官惱羞成怒,提出妨害名譽告訴,但檢方偵查終結不起訴處分。 檢察官認為男方身為空軍飛官肩負國軍聲譽,言行本該為全民表率,卻發生如此違紀行為,不論被告向媒體揭露或透過國防部申訴管道檢舉,無非是要求有權單位介入調查,是救濟權力及維護國軍紀律的正當途徑。 劉姓少校飛官與陳女發生婚外情,交往期間拍攝性愛影片,放在營區宿舍電腦中,他懷疑蕭姓妻子四年前到營區竊取檔案,內容除有性愛光碟還有軍事機密文件,並將性愛光碟拷貝給其他人觀賞。 他並指控妻子於去年三月,在部落格發表主題為「一位飛官外遇,將自拍性愛照拿來謊稱被仙人跳還設計陷害妻子的故事」文章討論。 另於今年一月亦以簡訊傳送「你的種種惡行我會循國防申訴管道投訴,申訴單位說要有事證才受理調查,所以上件你告我的判決書及本件相關資料,我都會一併附上,是你自己把路走絕的」等簡訊,為此提出妨害名譽告訴。 蕭女於檢察官調查指稱,去年四月性愛光碟出現在家前信箱內,並未到營區內竊取,這片光碟內容只有性愛、沒有國防機密。 她並說,未將光碟給其他人看,因正打離婚訴訟,為蒐集有利證據才會發郵件故意刺激,至於部落格文章全以第三人稱的小說方式鋪陳,沒有指名道姓,只是抒發情緒而已。寄發簡訊則是想透過國防部申訴管道,請部隊長官主持公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