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由時報 2009/09/29 〔記者林嘉東/基隆報導〕有夠扯!吳姓婦人在老公服刑時,產下一子,等不及老公出獄辦離婚,向法院提否認子、女之訴時,輕蔑的態度,惹毛法官,當庭遭訓斥:「妳有沒有羞恥心啊,還笑得出來!」 王姓男子與吳姓女子94年結婚,隔年因犯下強盜案入監服刑,刑期6年9個月,要被關到102年5月才能出獄;不料,沒有小孩的王某最近卻收到基隆地方法院通知,他的太太向法院提起否認子、女之訴,他必須以被告身分應訊。 法院審理時,王某激動地說,他在監獄關,小孩不是他的,是太太偷偷跟別人生的,為什麼還要來告他? 承審法官徐世禛向王某解釋,2 人尚未離婚,在婚姻存續中,太太所生的子女,依民法第1063條第1項規定為婚生子女,所以吳女向法院提起否認子女之訴時,王某才會被列為被告。 王某聽後漲紅了臉說,他人在監獄關,小孩不可能是他生的,是太太跟別人偷生的。 法官在向王某解釋為何被告時,坐在律師旁的吳女不耐煩,動來動去,法官看了吳女一眼,吳女仍未收斂,不時在座位上發出聲響,一副事不關己的模樣。 正當吳女聽到先生向法官抱怨,「小孩不可能是他生的,是太太跟別人偷生的」,吳女聽了竟面露笑容。 此時,法官再也按捺不住情緒,當庭訓斥吳女:「妳先生在監獄關,妳在外面跟別人偷生子,一點都不覺得對不起先生,一點羞愧心都沒有,還笑得出來,難道不怕先生告妳通姦罪?」 庭訊結束前,王某無奈向法官表示,他會跟家人討論是否要告太太及太太的男人通姦罪,並請法官不要再傳他出庭,他不想再看到太太。徐世禛說,開庭時,吳女的舉止讓人感覺不出有任何愧對之心,讓人看了就生氣。 徐世禛指出,吳女今年初產子,王某已經關了3年多,應可確定吳女之子不可能是王某的骨肉,因此不用採檢體送醫院進行親子鑑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