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由時報 2009/10/07 〔記者孫友廉、王錦義/綜合報導〕前清華大學已婚的牛姓副教授,與已婚的指導碩士生「雅倫」發生婚外情,進而懷孕,經牛妻提出民事求償,板橋地方法院昨天認為「雅倫」行為確已破壞牛妻婚姻,須賠償50萬元。 被告「雅倫」表示,將會與律師討論是否再上訴,但不太願意再談此事,而對方也對她提出一連串的刑、民事訴訟,現今牛某雖承認小孩是他的,但反說遭到仙人跳,法院也已判決牛某須認領現年1歲多的小孩。 法官判第3者賠50萬 牛某則說,將等收到判決書後再表示意見,他也認為,自己提出很多證據都未被法官採信。 今年1月間,媒體報導「雅倫」與清大科技法律研究所牛姓副教授有婚外情,而牛某除不認帳,更要「雅倫」墮胎,經「雅倫」向學校檢舉,牛某才在校方召開教評會前自行辭職獲准。 不過,牛妻沈女也提出民事求償,指稱出於「雅倫」積極主動,丈夫才會在德國柏林研討會期間,與「雅倫」發生性行為,而「雅倫」的丈夫也對妻子行為知情,卻縱容不管,要求「雅倫」與夫一起賠償600萬元。 板橋地院指出,「雅倫」明知牛某已婚,卻還與牛某發生性關係,行為已破壞牛妻經營10年多的婚姻與家庭,而「雅倫」丈夫則無須對此負責,僅判決「雅倫」敗訴;全案尚可上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