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國時報 2010-03-31【廖嘯龍/台北報導】 由於法院對通姦罪的認定日益嚴格,徵信業者表示,光靠「抓姦在床」已經行不通,迅速破門保全證據,已成「必要之惡」,但觸法風險也大為提高,接案前都會與客戶協調,萬一有員工因而吃上官司,委託方必須拿出十到十五萬元做為補償。 曾有業者破門而入時,男女雙方在床上一絲不掛,男方還壓在女方身上,全部被錄影機拍下,業者無奈說,如果在十年前,只要衣衫不整就鐵定成案,如今三點畢露,卻僅因當時男方還未射精,最後高院不但以未採到當事人分泌物為由改判無罪,還判抓姦的老婆毀損、非法侵入六個月、徵信社員工偽證罪八個月。 在法院對於通姦罪要求「直接證據」下,徵信業者表示,為了防止通姦者將保險套及衛生紙沖掉,民宅抓姦只有破門一途,業者透露,抓姦開鎖的行情一般是二到三萬元,通常他們都會找長期配合的鎖匠,技術考量之外,還必須有膽識。 業者表示,如果遇到當事人將門反鎖,就只好用大榔頭敲,不過他們都會儘量說服家屬來執行,有次抓某銀行經理外遇,業者就找來經理的十七歲兒子破門,對方原本嗆聲要告毀損,看到兒子憤怒又恐懼的眼神,心就軟下來了。 業者表示,依照以往判例,員工抓姦破門觸法多是判二個月以下拘役,折抵罰金約五萬元,加上背前科的精神損失,都必須由委託客戶來承擔,並事先預付,如果客戶不埋單,那就只有慢慢等警察來敲門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