NOW news 2010/06/28 社會中心/新竹報導 清大一名牛姓副教授被洪姓女博士生指控性侵,還懷孕生女;牛姓副教授因此丟了工作,連想當義工都當不成,但牛姓副教授認為這是兩情相悅,因此對洪女求償50萬元;法官也認為兩人確實是婚外情,而且洪女是法律博士生,應該知道性侵定義,判決洪女賠償5萬元,並登報道歉。 一幅幅裸女像,是牛姓副教授畫給女博士生表達愛意的,而雙方在都已婚的狀況下發生性關係,女方還因此懷孕生女;原本是一場不倫師生戀,最後雙方家庭打起官司,女方告副教授性侵。 民國96年間,牛姓副教授去國外參加研討會時,和洪姓博士研究生發生性關係,對方懷孕生女,副教授的妻子先告女方通姦,法官判賠50萬元,之後博士生的丈夫告男方妨害家庭,法官判賠120萬。 雙方互告纏鬥不休,甚至之後演變成女方指是副教授利用權勢性侵她;牛太太認為,先生的確不應該發生婚外情,但因他誠心道歉,她和其他家人早已原諒他。關於性侵一事,法官判女方賠5萬元,並須登報道歉。 雖然牛姓副教授與太太已經和好,但是外遇事件讓他學術之路中斷,幾度想重返校園卻被指為「狼師」,更官司纏身,所付出代價,值得已婚男士們借鏡。(新聞來源:東森新聞記者孫宗榮、張嘉慧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