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聯合報╱記者蔡政諺╱高雄報導】 2010.07.20 高雄市陳姓建設公司負責人多次偕女牌搭到汽車旅館開房間,太太找徵信社跟蹤拍下二人衣衫不整的照片,也拍到垃圾筒內有「使用過的衛生紙」,據此指控丈夫通姦。高雄地院法官認定陳與女牌搭所辯「當時蓋棉被純聊天」,以罪證不足,判決無罪。 50歲的陳姓建設公司老闆常藉口打牌,天亮才回家。他太太懷疑他有外遇才刻意疏遠她,找來徵信社跟蹤,發現丈夫打牌後,經常帶著妙齡女子到汽車旅館開房間。 去年10月,陳太太會同徵信社人員跟蹤丈夫,發現丈夫帶著妙齡女子進入高雄市苓雅區的汽車旅館。陳太太認為丈夫偷腥,刻意在一個半小時後才衝入,結果發現丈夫與女子都只穿內衣,並且在房間的垃圾筒內發現「一團團」使用過的衛生紙,床單也是「一團亂」。 陳太太叫徵信社人員拍照存證後,根據這些照片,指控丈夫與女子通姦。 但陳姓建商辯說,當天牌局結束後,與女牌搭喝酒,因醉得不省人事,由女牌搭開車送他回家,但女牌搭不知他住那裡,才會送他到汽車旅館。陳姓建商並堅稱,進入房間後「什麼都沒做,蓋棉被純聊天」。 法官認為,陳太太提出丈夫與女牌搭衣衫不整與床單「很縐」的照片,都不能證明有姦情;至於拍到垃圾筒裡有使用過的衛生紙,也不能證明是當時二人所使用過的,加上未送DNA化驗,無證據力,判決陳姓建商與女牌搭都無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