蘋果日報 2010/11/15 律師建議南市宋姓男老師背著同校工作的妻子,劈腿兩名感情不順遂的女老師。律師江信賢說,《刑法》通姦罪刑期是一年以下,懲罰不重,且大多判六個月以下、得易科罰金,他建議類似妨害家庭案件,可著重在民事的侵權損害賠償,向丈夫、外遇對象請求賠償金,再簽和解同意書。 通姦罪懲罰不重 律師江信賢說,現今國際趨勢主張通姦除罪化,多數國外法律主張婚姻是身分上行為契約關係,違反契約就等於違反夫妻間的忠誠義務,由雙方協調處罰條件,不宜用國家公權力介入,或用刑事責任要求履約。他並建議男女處理婚姻糾紛,應平心靜氣,保持好聚好散原則。 律師許世烜說,通姦罪是告訴乃論,原告在得知犯罪嫌疑人有犯行後的六個月內提告訴,但在一審法官判決前,是可以撤告的。 不過,通姦罪的撤告規定較特殊,依據《刑事訴訟法》,若犯罪行為人是兩人以上,只要原告撤回對其中一人的告訴,其他行為人也可獲撤告,但通姦罪除外,可單獨撤回相姦人告訴,也就是宋妻可單獨撤回對丈夫的告訴。記者辛啟松