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由時報 2010/12/02〔記者王定傳/台北報導〕 台北縣范姓男子懷疑妻子有外遇,報警抓姦,中國籍的范妻卻說,是丈夫要解決債務,才叫她仙人跳;法官認為,現場扣留的毛巾有范妻與男方的DNA,判決這對出軌男女各賠10萬元。 50歲的范某是計程車司機,去年12月8日下午,鄧某到范妻在外的租屋偷情,被范某報警抓姦在床,2人各判刑3個月,范某要求妻與鄧某各賠償200萬元,范妻卻說,因丈夫叫她去「仙人跳」,但她不照做,丈夫才提告。 夫抓姦在床 索鉅額遮羞費 49歲的范妻指出,案發前一晚,丈夫要她以「仙人跳」的方式,向女兒男朋友的爸爸,也就是鄧某借錢,以解決債務問題,但她拒絕;隔天,她和鄧某喝酒,2人根本還沒「嘿咻」,丈夫就帶著警察衝進來。 范妻表示,丈夫自己有大門鑰匙,卻故意撬開大門帶警察進來,根本是故意設計她與鄧某,目的就是要錢,不然為何提出民事訴訟?老婆:老公要她設局還債范妻還說,她與丈夫在2004年結婚,她並不是丈夫的第一任妻子,兩人的婚姻關係只約定她要陪丈夫睡覺就好,而丈夫會幫她取得身分證。 57歲、擔任臨時工的鄧某則說,范某輾轉得知兩人認識,遂要妻子配合,假意對他示好、上床,從中索討遮羞費。 鄧某還說,事發前一晚,范某承諾妻子不帶別人進來抓姦,還不斷威嚇,范妻才答應配合;隔天早上,范妻先打電話邀他到家中吃飯,酒酣耳熱之際,范妻要他躺上床休息,此時范妻聽到大門有輕微的敲擊聲,得知范某即將要進來抓姦,想脫掉上衣配合,又抵不過自己良心,還在猶豫不知如何是好,又聽急促的撞門聲,情急之下,范妻要他躲在床頭櫃,她自己脫掉上衣,假意完事狀態,但實際上未完成性行為,豈料破門而入的不只范某,還有2、3名警察,范妻十分錯愕。 毛巾驗出關鍵DNA 鄧某認為整件事全部都是范某與妻子設計,目的是敲詐,但范某全部都否認。法官因將現場扣留的毛巾送往刑事局鑑定,毛巾上的精子細胞層(DNA-STR),顯示混有鄧某與范妻的DNA,於是作出上述判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