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聯合報/記者王文玲、修瑞瑩、趙容萱/報導】 2010.12.29 成功大學航太系教授溫志湧指控妻子參與舞台音樂劇演出,在劇中將婚姻所有的錯都推給他,以不堪同居虐待的理由,訴請離婚;但最高法院認定,溫志湧有外遇才是婚姻破裂的主因,認為他無權請求,判決他敗訴確定。 溫志湧昨天似乎還不知道自己的離婚官司已判決,接到記者查詢時相當驚訝,但他拒絕對私事說明。成大系內人員表示,溫志湧擁有十多項航太專利,論文相當出色,教學認真,平日低調,傳出婚外情和離婚官司,讓人驚訝。 溫志湧和妻子都曾罹癌,溫太太參與的音樂劇,就是兼有服務罹癌病友及家屬的「新時代賽斯教育基金會」籌畫演出。判決指出,溫和妻子走過生死關頭,更應相知相惜,不應找理由想離婚。 溫志湧與妻子於一九九三年結婚,育有二名子女,溫於二○○五年八月與張姓女子有婚外情,隔年底分居至今。 溫對法官說,妻子還於前年五月卅一日參加舞台劇演出,控訴在婚姻裡的無辜、丈夫對她的無情,把婚姻裡所有的錯推給他,攤在眾人面前表演,婚姻已無復合希望。 溫妻表示,她參加慈善音樂劇演出,是為鼓勵、撫忍正逢人生低潮的癌友,由幫助別人來治療自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