蘋果日報 2011/01/14 當庭拍照驗下體 憑女畫旅館擺設起訴 在新北市工作的林姓男子,明知大他七歲的潘姓女同事已婚,仍與潘女暗通款曲,去年潘女良心不安,向丈夫招認姦情,為表徹底懺悔,更爆料林男「那話兒很彎」。板橋地檢署檢察官命法醫勘驗林男下體,認為可能因為沒勃起「曲度」不如潘女描述,但潘女清楚畫出彼此偷情的旅館房內擺設,經檢方比對屬實,昨將林男依通姦罪嫌起訴。 林男(三十歲)始終否認與潘女通姦,檢方原以證據不足,將林男不起訴處分,高檢署發回續查,潘女才說出林男下體特徵。法醫勘驗林男下體拍照,回覆檢方指林男有假性包莖,亦即正常情況下,龜頭會被包皮覆蓋,勃起時才會露出,這種案例外觀「看起來都會很彎」。記者昨無法聯繫林男,不知其回應。 女認錯姦情全招 潘女(三十七歲)保養很好,外表比實際歲數年輕,她與林男發生婚外情,飽受罪惡感折磨,去年又被丈夫看出端倪追問,於是承認出軌。但她礙於顏面語多保留,僅說前年底到去年初,曾和林男去新北市金山區一家溫泉旅館偷情。潘女丈夫提告後,檢方查不出林男與潘女姦淫證據,將兩人都不起訴處分。 潘女丈夫氣憤妻子沒悔意,林男更有恃無恐,繼續糾纏潘女。潘女為乞求丈夫重新接納,不僅帶丈夫回偷情舊地,確認當時與林男投宿的溫泉旅館其實在新北市萬里區,更在丈夫聲請再議獲發回續查後,當庭講出林男「那話兒很彎」的特徵,並請檢方調閱溫泉旅館的休息登記表。 林男當庭傻眼,被問到是否願意被勘驗下體,他硬著頭皮答應,且仍辯稱確實只和潘女出遊,絕沒上床。 法醫認角度不大 檢方根據法醫拍的照片,覺得林男下體「是彎了點」,角度沒潘女說得那麼大。潘女認為既然開口就該說清楚,豁出去一五一十表示,當天是周日,她心情不好,和林男先去淡水遊玩,再轉往金山逛街,後來走累了,經過一家溫泉旅館,臨時決定投宿休息,林男還與櫃檯人員殺價。 潘女說,進房後先在附設湯屋裡和林男做愛一次,洗好澡躺在床上又做一次。林男臉色鐵青頻頻否認,檢方問潘女能否畫出旅館房內擺設,潘女稍加回想,當庭畫出大致格局。 檢方比對旅館房內擺設屬實,認定潘女不可能誣陷林男,將林男起訴。潘女因展現回頭誠意,丈夫已撤回對她的告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