NOW news 2011/02/12 社會中心/綜合報導 2年前(2009)的2月,新竹一所中學的吳姓體育老師在公開的賽事典禮上向女友求婚,被新聞媒體報導了兩天,但其實吳姓老師婚後才兩個月就搞外遇,對象是一名女大學生,還讓對方為他懷孕、墮胎。吳姓老師因此不獲校方不續聘,吳雖不服提出行政訴訟,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仍判他敗訴。 2009年7月4到10日,吳姓老師擔任教育部委託辦理的「新世紀領導人才培育營」輔導員,活動結束後吳被檢舉,和一名女大學生發生兩次性關係,任教的學校調查發現,吳在夜間和上午的營隊活動與這名女大學生約會,分別在停車場和房間發生性關係,事後女學生懷孕、墮胎。 校方決定99年學年度起不續聘吳姓老師,吳申訴不成即提行政訴訟。法院指出,吳未嚴守教師應有的倫理分際,有損教師形象和師道,因此維持校方不續聘決定。吳姓老師昨天(11日)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,他已付出代價,妻子選擇原諒,目前夫妻生活穩定。 想當年…… 2009年2月18日,吳姓老師在新竹市98年中小學田徑錦標賽閉幕典禮求婚,他帶著戒指與鮮花,跪在地上向相戀3年的女友王姓老師求婚,台下吳老師的學生躺在地上用人形拼出「I LOVE U」,當王老師用麥克風說出「我願意」時,全場立刻響起熱烈掌聲。 而為了讓求婚順利進行,吳老師事先請主辦單位保密,司儀刻意安排以「表揚優秀教練」的名義,把在跳高區域擔任裁判的王老師請到台上,還請市府教育處體健科長賴榮光頒獎給王老師;此時,躲在一旁的吳老師捧著鮮花跑到王老師面前跪下,當吳老師拿出求婚戒指時,王老師更是羞得用手掩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