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中央社╱吉隆坡14日專電】 2011.02.14 馬來西亞雪蘭莪州伊斯蘭教宗教局逮捕80名慶祝情人節的穆斯林,將面臨伊斯蘭教法中的「通姦罪」指控,可能被處最高馬幣3000令吉(約982美元)罰款或2年監禁或兩者兼施。 雪蘭莪州(Selangor)伊斯蘭教宗教局公關諾哈密查(Nurhamizah Othman)表示,宗教局並強制其中的61人參加輔導課程。 她指出,這項「情人節行動」(Ops Valentine )是從13日晚上8時開始,共歷時9小時,「抓猴」地點主要在湖邊、休閒公園和廉價旅館。 此外,馬國聯邦直轄區宗教事務局昨天也在吉隆坡市中心,展開相同的「抓猴」活動,共逮捕8對年齡介於19至50歲的情侶。 根據馬國伊斯蘭教法律,婚外性行為皆屬通姦行為,一男一女共處一室或有親密行為者,若面對宗教局官員臨檢時無法出示結婚證,即有被控「通姦罪」之虞。 不過,非穆斯林則不在伊斯蘭法的規範之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