〔自由時報記者黃良傑/屏東報導〕人妻會同徵信社、員警抓小三,小三抱衣奪門而出,被警方追回,小三解釋怕酒駕被抓,暫到人夫家裡休息,否認發生關係,人妻堅持控告丈夫及小三,但最後全獲不起訴。 李姓人妻不信老公與小三說詞,要求檢驗在房內收集到的毛髮,但檢察官認為毛髮掉落的原因有很多,而法律上「通姦」指的是和姦,實務上採取「結合說」,不採「性慾滿足」或「接觸說」,故駁回李女要求。 警方指出,李女發現丈夫常低聲接聽手機,舉止異常,懷疑小三就是丈夫的許姓女同事。99年9月間,她佯裝有事要回娘家多日,再守株待兔報警抓猴,但大門被內鎖,李女只好從廚房窗戶爬進自己家;此時,許女突然打開大門衝出,而李女丈夫卻只著內衣褲,員警覺得可疑,將許女追回訊問。 許女手上拿有一包衣服,她向警方解釋前一晚到友人家喝酒,怕酒駕被抓,才借用李女家沙發睡覺,待酒退後再騎車回家,否認與李女丈夫發生關係;李女丈夫也稱酒醉,獨自在房間睡覺,兩人沒有發生性關係。 屏檢認為警方進屋未見兩人同床而睡,雖然李女的丈夫僅著內衣褲,但許女衣著完整,現場也未查獲擦拭過的衛生紙,裁定人妻敗訴,被告兩人獲不起訴處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