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化工背景的已婚男子張男外遇人妻女,為討蘇女歡心,9年前半夜在家用乙醚迷昏妻兒3人後開瓦斯毒死,再布置成燒開水出意外假象,張男殺妻部分已判無期徒刑定讞,但殺2年幼子女被判死刑部分,一再被最高法院撤銷發回更審,高等法院更五審今天上午辯論終結,將在下月21日上午宣判。 張男(服刑中)於2006年4月11日半夜,用預備的登山繩梯從屋頂垂降15樓住處後陽台,潛入住家用乙醚迷昏蔡姓妻子後將她悶死,收拾器具準備逃離時,當時12歲的長女起床上廁所撞見,張男擔心事跡敗露,竟一不做二不休,再迷昏剛回臥室上舖睡覺的女兒,不料睡下舖的8歲兒子也驚醒,張男一併迷昏,然後打開廚房瓦斯持續外溢,自己再從原路爬繩梯逃離,蔡女與2名子女隔天被發現時已宣告不治。 全案起初被認為是意外事件,蔡女母親宣稱女兒托夢遭女婿殺害,檢警解剖發現3死者體內有乙醚,偵辦2年才查出張男被蘇女以分手為由激將,竟狠心殺害妻兒討小三歡心,還用手機實況轉播給蘇女看,事後蘇女被判刑10年定讞,已入獄服刑。 最高法院認為必須查明張男殺害2子女是故意或過失,若符合《兩公約》所定情節最嚴重之犯罪才可判死。高院更五審今上午開庭,張男宣稱:「我在地檢署就請求法官判我死刑了!」但又推稱:「不記得怎樣殺害小孩!」蔡母表示每次都判張男死刑,但案子實在拖太久,「他很惡質,我不原諒他」。 公訴檢察官請求合議庭將張男殺2子女部分仍判2個死刑,辯護律師堅稱張男一時慌張造成子女喪命,非故意,且張男仍有教化可能性,「他就是倒楣,愛上不對的人,若判無期徒刑關出來,都已經老了,應該不會再愛女人,不會再為女人殺人」,所以不要判死。張男還押被問到是否仍一心求死,語氣堅定回答:「是!」 來源:蘋果日報2015-03-1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