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由時報 2010/01/05 〔記者劉志原/台北報導〕怕姦情曝光,害她枉送一命! 與夫爭吵 住好友家 女子徐明華與廖姓丈夫吵架後離家,寄宿好友蘇火照住處,兩人一時情迷而出軌,愧疚的徐女仰藥昏迷,蘇某怕姦情曝光,將她載回夫家附近棄置,通知其夫領回,但徐女送醫不治,高等法院依遺棄罪判蘇某5個月徒刑,可易科罰金15萬。 害人送命 蘇男判刑 蘇某另被基隆地院依通姦罪判刑3月,可易科罰金9萬元,通姦部分他放棄上訴。據了解,蘇某與徐女的丈夫達成和解,蘇某當庭向對方說「我錯了」,獲對方回應「願意原諒他」。 徐女出軌 愧疚仰藥 判決書指出,47歲蘇火照與40歲徐女是好朋友,97年7月14日上午,徐女與丈夫廖某爭吵,次日凌晨3時,她帶著行李及安眠藥寄宿蘇某家中,2人在快天亮時發生性行為。 不久蘇某外出工作,徐女在蘇家吞下大量安眠藥,7月16日下午蘇某返家,發現徐女昏倒床上,蘇某抱她到浴室清洗,一直問她「要不要看醫生」,徐女醒來說「我還可以」,蘇某未將她送醫。 徐女回到床上還是一直吐,17日上午6時,徐女抽搐、大便失禁;據法官追查案情認為,蘇某擔心「姦情曝光」,明知徐女應送醫,卻叫計程車送她回夫家附近。途中徐女不斷呻吟,翻白眼,蘇某找不到路,還抱她下車問路,最後乾脆將徐女丟在深澳坑路168巷50弄,再致電告知徐女丈夫,「你太太在50弄那邊」,之後離去。 丈夫救妻 晚了一步 廖某2分鐘抵達現場,發現太太昏迷,立即將她送醫,卻因服藥過量,當天下午死亡,警方依監視錄影帶及徐女手機通聯紀錄,逮蘇某。 遺棄部分,蘇某強調是沒健保卡,才未將徐女送醫,基隆地院認為他態度不佳,依「遺棄無自救力者致死罪」,判刑10個月,上訴二審後,蘇某首度認錯,法官改判5個月,並准易科罰金。